本周六就是“三八”婦女節了,提前祝所有女性朋友節日快樂!
女性在假期、津貼、勞動權益上都有特殊福利,趕緊來對照查看!
女性專屬假期
婦女節: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婦女節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女職工可享受半天假期。
如果婦女節恰逢周末(比如今年),則不補假。
如果單位在婦女節當天組織慶祝活動或正常工作,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
產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享有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還可能有額外的獎勵產假。
哺乳假: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產前檢查假:女職工在孕期享有產前檢查假,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處理。
各地區對產檢假的規定可能有不同。比如福建規定,妊娠6周后進行檢查一次;妊娠后前6個月,1個月復查一次;妊娠7—8個月時,2周檢查一次;妊娠8個月后,每周檢查一次。
保胎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流產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各地區會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有所調整,比如福建規定,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98天。
女性專屬津貼
生育津貼: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符合條件可領生育津貼。各參保地政策規定的享受條件和生育津貼天數有差異,具體可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一次性生育補助金: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的女職工,可以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一次性補助金標準各地市也不一致,以福建省為例,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準為3個月失業金。
女性勞動權益保護
禁止性別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不得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不得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保護三期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女職工在懷孕以及依法享受產假期間,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滿的,期限自動延續至三期結束。
防止性騷擾:《婦女權益保障法》禁止違背婦女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其實施性騷擾。
受害婦女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投訴,接到投訴的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并書面告知處理結果。
受害婦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違規處罰和法律援助: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安排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勞動時間;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勞動范圍的勞動;延長女職工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女職工加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女職工在遇到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援助機構可以為女職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